山東豐元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山東豐元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臨時)會議于2021年2月23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通知于2021年2月20日向全體監事發出。本次會議采取現場方式召開,由監事會主席李桂臣先生主持。本次會議應出席監事3人,實際出席監事3人。公司董事會秘書列席了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關法規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監事認真討論,本次會議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通過以下議案:
1、 審議通過《關于延長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決議有效期的議案》
2020年3月16日,公司召開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議案》等相關議案。根據該次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上述議案決議自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有效,即2020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15日。上述有效期即將到期。
公司關于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已于2020年9月獲得中國證監會批復核準,批復的有效期為自核準發行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現處于發行前的準備階段。為保證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工作的延續性和有效性,確保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有關事宜的順利推進,現擬將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決議的有效期自屆滿之日起延長12個月,即延長至2022年3月15日。除對決議有效期進行延長外,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決議的其他條款均不變。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登載于《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以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相關公告。
會議表決結果:3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2、審議通過《關于提請股東大會延長授權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全權辦理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相關事宜有效期的議案》
2020年3月16日,公司召開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相關事宜的議案》等相關議案。根據上述會議決議,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相關事宜的有效期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十二個月,即2020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15日。上述有效期即將到期。
公司關于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已于2020年9月獲得中國證監會批復核準,批復的有效期為自核準發行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現處于發行前的準備階段。為保證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工作的延續性和有效性,確保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有關事宜的順利推進,現擬提請股東大會批準將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相關事宜有效期自屆滿之日起延長12個月,即延長至2022年3月15日。除對授權的有效期進行延長外,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授權的其他內容不變。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登載于《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以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相關公告。
會議表決結果:3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備查文件
第五屆監事會第三次(臨時)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山東豐元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21年2月24日